填写方式如下:
(1)收货人代号;
(2)目的港(地)名称;
(3)参考号(信用证号、合同号)
(4)件数、批号。
1、外贸中的“唛头”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,防止发错货,通常由型号,图形或收货单位简称,目的港,件数或批号等组成。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、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,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、运输、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,以防错发错运。
2、运输标志又称唛头,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、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,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、运输、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,以防错发、错运。
鉴于运输标志的内容差异较大,有的过于繁杂,不适应 货运量增加、 运输方式变革和电子计算机在运输与 单据流转方面应用的需要,因此,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,在 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的支持下,制定了一项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。
该标准化运输标志包括:
(1)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;
(2)参考号,如运单号、订单号或发票号;
(3)目的地名称;
(4)货物件数。